
相关新闻2006年底,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了28种问题服装,甲醛超标和异味是主要问题。2006年3月,浙江省有关部门抽查都彭等国际名牌服装,合格率还不到四成,主要问题是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不合格。国际国内服装问题连连,生态纺织品的安全问题再度引起关注。早在2003年3月,GB/T 1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就已正式实施,该标准为推荐性的国家标准。本期对该标准进行解读,通过比较中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以期对生态纺织品概念作进一步普及。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的内容
据了解,发达国家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就通过一些法规和管理条例对纺织品提出了各种生态和毒性方面的环保标准,从而形成了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的制定,关系到我国纺织品的出口创汇水平,关系到纺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属于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共列出14个大项目的技术要求。标准在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国纺织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产品质量因素,许多项目未列入考核指标。标准制定中只是将技术指标与欧盟接轨,但是还有部分指标没有定出具体的检测方法,如PVC、致癌、致敏等指标。标准中对可分解芳香胺、致癌、致敏的有害染料作了禁止性的要求,对抗菌整理、阻燃整理的生产工艺也做出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对甲醛、pH值、可萃取的重金属、杀虫剂、含氯酚、有机氯载体、PVC增塑剂、有机锡化合物、挥发性物质提出了限量要求。
生态纺织品概念被明确
生态纺织品又称绿色纺织品。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品种繁多、数量巨大的化学纤维和各种染料、助剂与整理剂被运用到纺织行业。20世纪70年代,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始关注纺织工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一些企业开始寻求生产环保型的生态纺织品,有的研制出纺织品高灵敏和高精度分析检测仪。
1989年,奥地利纺织研究院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纺织品生态学的标准,首次规定了纺织品有害物质的测试规范和极限值。1992年,国际纺织生态学研究与检测协会颁布了第一部生态纺织品标准。
中国对纺织品生态健康问题认识较早,1982年首个生态纺织品标准《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出台,但是这个标准只提出了如何检出纺织品中的游离甲醛,并没有对纺织品中的游离甲醛作出限量规定。2001年《GB18401-2001 纺织品 甲醛含量的限定》中,限定了甲醛含量。2003年3月GB/T 1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颁布,它较为系统地诠释了生态纺织品的技术指标。
该标准首次对生态纺织品做出明确定义,即采用对环境无害或少害的原料和生产过程所生产的对人体健康无害的纺织品。
纺织品分类更明晰
该标准中首次按照产品(包括生产过程各阶段的中间产品)的最终用途,对纺织品做出产品分类。即将其分为4类:婴幼儿用品:供年龄在两岁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在穿着或使用时,其大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衬衫、内衣、毛巾、床单等);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不直接接触皮肤或其小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外衣等);装饰材料:用于装饰的产品(如桌布、墙布、窗帘、地毯等)。
甲醛指标相对高
含甲醛的纺织品在使用过程中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各国对纺织品的甲醛释放量做了严格的限定。甲醛含量超标也是历次抽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之一。
我国第一次提出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问题是在1982年的《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中,当时只提出了如何检出甲醛,并没有对纺织品中的甲醛做出限量规定。而GB/T 1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中规定婴幼儿用品中不可检出游离甲醛、直接接触皮肤用品中游离甲醛≤75 mg/kg、不直接接触皮肤用品中游离甲醛≤300 mg/kg、装饰材料中游离甲醛≤300 mg/kg。这个规定相对高于日本、美国、芬兰等国家的规定。
pH值早就被限量
有关pH值的要求在纺织品生产和国际贸易中,早就被列入各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之中。纺织品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防止细菌侵入。一般情况下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到7.0之间不等,具有保护皮肤不受细菌侵害的作用。人体过敏最常见的原因是皮肤接触了没有清洗干净、残留在衣物表面的残余碱。
pH值不合格也是历次抽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之一。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产品,pH值可放宽至4.0~10.5之间;产品分类为装饰材料的皮革产品、涂层或层压(复合)产品,其pH值允许在3.5~9.0之间。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被禁